第28章 約翰為神所發的膽量。
第二十八章
第二十八章 — 約翰為神所發的膽量。
當偉大的約翰接掌教會的舵柄時,他勇敢地指責某些作惡者,適時地勸誡皇帝和皇后,並告誡聖職人員要按照既定的律法生活。他禁止那些違犯律法的人接近教會,力陳那些不願過真正祭司生活的人,不應享有祭司的尊榮。他不僅在君士坦丁堡,而且在整個色雷斯(分為六個省份),以及整個亞細亞(由十一位總督管轄)都以這種方式關懷教會。本都(其統治者人數與亞細亞相同)也蒙他喜樂地納入同樣的紀律之下。[1]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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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瓦萊修斯(Valesius)指出,那些認為提奧多雷圖斯(Theodoretus)在此處指的是教會區劃和職務的評論家都錯了。
屈梭多模(Chrysostom)在此處被明確描述為主張並行使對本都、亞細亞和色雷斯這些民事「教區」(diœceses)的管轄權。但當時這種準宗主教制僅是榮譽性的。直到最近的君士坦丁堡會議(381年),其主教(此前隸屬於佩林圖斯(Perinthus)的都會主教)才被宣布位列羅馬主教之後,亞歷山大和安提阿的都會主教緊隨其後,但直到迦克墩會議(Council of Chalcedon),本都、亞細亞和色雷斯的「教區」才正式歸君士坦丁堡教區管轄。